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单证:包括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非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 资信证明;业务函电;各类声明;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商业单证:价格单、报价单、装箱单等等。
第二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和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
什me样的保险单可以直接认证?
由保险公司出具的附有保险条款的“正本保险单”才能做为单据进行直接认证,保险附加声明 只能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方式加以认证;出具保险单的公司须提交保险公司最新年审过的营业 执照、资格证以及印章签字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