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申请人可以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以向我会申请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
2、 国际商事证明所证明的范围有哪些?
第一类、证明下列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
(1)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
(2)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简介等;
(3)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
(4)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
(5)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农药注册证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卫生许可证书、检验证明、自由销售证明、纺织品许可证书等;
(6)非涉外商业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
(7)检验类、资信类证明,如检验、分析证明,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公司损益表等;
(8)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
(9)业务函电;
(10)各类业务证明及声明;
(11)其他需要出具证明书的文书、单证。
第二类、证明下列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实:
(1)可抗力事件;
(2)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
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外贸形式日趋灵活多样,我会单据认证业务所涉及的单证形式和种类日趋复杂,特别是一些不规范单证和特种单证的出现,使我们签证机构有必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单据认证的方式、范围和审核程序做出进一步的调整、改革和完美。为此,中国贸促总会于2003年下发了贸促法(2003)2006号文件,对单据认证的范围和审核要求作了说明,现再次重审:
一、单据认证的范围
1、 商业Invoice;
2、 装箱单;
3、 提单;
4、 保险单。
二、单据认证的审核要求:
1、 商业Invoice、装箱单:
(1)提供与之相对应的信用证复印件;
(2)提供与之相对应的产地证复印件;
(3)单据本身没有任何证明文句以及企业无法提供佐证的说明文字;
(4)提供一份填写准确的《单据认证申请书》。
2、 提单:
(1)是由船代、货代或者船公司出具的格式提单;
(2)必须出示这些公司的有效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所出示的营业执照上的中文必须与提单上的英文一致。
(4)提供一份填写准确的《单据认证申请书》。
3、保险单:
(1)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
(2)必须出示这些公司的有效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所出示的营业执照上的中文必须与保险单上的英文一致。
(4)提供一份填写准确的《单据认证申请书》。
联系人:程丹 QQ:2623880699 TEL:15913941040网址 //www.chinaccp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