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913941040
企业新闻

董事名单Vietnam领事双认证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前言:Vietnam,领事双认证,债务证书,董事名单
董事名单Vietnam领事双认证

 

 债务证书Vietnam领事双认证办理从未如此之快;简化办理流程;操作一对一服务;大量的操作案例,给您提供多一份服务保障,无论是北京馆、上海馆、香港馆、广州馆,都能让您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好领事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盖章?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3063号新丝路时尚文创园B栋1楼
  • 电话:0755-33140840
  • 手机:15913941040
  • 传真:0755-25656531
  • 联系人:程丹